61、后来在书中的日常4_你我本无缘幸好你有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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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、后来在书中的日常4

  池杳杳说的好认真,眼里面全是小星星,一闪一闪的。

  姜枳和丽芝被逗得前仰后合,差点笑的仰过去。

  回忆当初,姜枳刚生下杳杳,丽芝一听见杳杳是个女孩子,立马就开始催顾延颉。

  “顾二,你行不行,怎么还没让我怀孕?姐弟恋本来就是劣势,要是咱们儿子再比杳杳小很多,杳杳怎么会看得上咱们家儿子呀!”

  丽芝生儿子之前,就有了要跟姜枳当亲家的想法。

  为了让儿子长大后追求杳杳不被嫌弃,丽芝不仅从小就注意保养顾怀之的脸蛋和身材,还手把手教他学习——

  用手掐着顾二的耳朵,逼顾二手把手教儿子学习。

  她一直以为两个小孩最早也要初中才会产生这些朦胧的情愫。

  而且肯定是自家儿子先心动,去追杳杳。

  “没想到杳杳这么争气,才六岁就知道喜欢了。”

  丽芝一到家就跟正在吃饭的老公和儿子转达在甜品店,

  “而且喜欢的还是咱家儿子,呜呜呜儿子真棒,真争气!”

  她期盼的盯着顾怀之瞧,企图从儿子脸上看出些端倪。

  但很可惜,小怀之埋头扒饭,没有任何表情波澜。

  顾延颉挨得近。

  给怀之碗里夹了一只虾,正收筷子打算转头时,瞄见自家儿子的耳朵红了。

  看来也不是毫无波澜嘛。

  顾延颉朝一脸失落的妻子使了个眼神,用口型让她注意“耳朵”。

  丽芝顺着老公的提示,看到了儿子害羞的反应,被萌的差点叫出声,她慌忙用手捂住嘴——

  开始因为儿子的反应冷淡,丽芝的确有些失落,但两个孩子还小,才五六岁,就算心生喜欢,也算不得数,只是图个好玩。

  可现在看到儿子竟然害羞了。

  丽芝忽然升起一种磕的cp成真了的感受——

  就像当初陪着姜枳下宿舍楼,看着池彻从人群中走来,帮姜枳套好斗篷时,是一样的心情。

  丽芝觉得儿子有趣。

  顾延颉则觉得丽芝有趣。

  于是,为了满足妻子的八卦欲望,顾延颉又问起了下午甜品店的事。

  “那小杳杳有没有说她喜欢怀之哪里?”

  “说了说了!”

  丽芝学着池杳杳的语气和表情,兴奋地转述理由。

  “她说怀之弟弟好聪明,是全班唯一一个能从一数到一百的男孩子!”

  吱——

  椅子滑动,擦着木地板面发出短促的一声。

  “怀、怀之?你干嘛,不吃了吗?”

  丽芝惊讶地看着突然站起来的儿子,还以为自己说的太过火,儿子连饭都吃不下去了。

  哪知顾怀之抿了抿嘴,带着婴儿肥的脸颊跟着颤了两下。

  “不吃了,我到学习时间了。”

  不止丽芝回家学了甜品店的事。

  姜枳在晚上睡觉前,抱着池彻把女儿天真可爱的一面学给了他听。

  池彻听完,先是重复念了一遍‘顾怀之’的名字,将记忆中全部和这个小屁孩有关的画面都调了出来,挨个回忆了一遍后,才“嗯”了声。

  “杳杳喜欢就好。”

  “咦?你不反对?”

  姜枳吃惊地看向池彻。

  她还没见过几个养女儿但是不介意女儿早恋的。

  “为什么要反对,小孩子最喜欢跟大人顶着干,越是阻拦,越会给他们造成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,就更让他们有非彼此莫属的想法了。”

  池彻从知道杳杳的存在起,就开始看育儿书,他已经将0-25岁的女儿心理摸熟摸透了。

  姜枳本来是当个小孩子间的趣事讲给池彻听,见他回复的这么认真,她也忍不住跟着认真思考起这件事来。

  “难道就不管她,放任她早恋?”

  那杳杳吃亏怎么办!

  池彻当然不能允许女儿吃亏。

  他不介意池杳杳早恋,哪怕是初中就有男朋友也可以,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则需要男方遵守。

  “在杳杳十六岁之前,不准牵手,二十岁之前,不准接吻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姜枳翻了个白眼,他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
  老姜同志要是听见了池彻的这番言论,肯定会非常骄傲,觉得他后继有人了。

  何遇自从当初摆脱世界意志,意识到自己先前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不对,就没再纠缠过姜枳。

  甚至臊的没脸去见她。

  后来是姜枳和池彻找上门,邀他一起对抗世界意志,这才又重新和大家恢复了联系。

  只是世界意志虽然被击败了,但何遇的记忆没有被清除。

  他还记得自己只是个书中人的事情,在知道了这点后,他看什么都有些索然无味。

  金钱名利有什么意义?

  反正都是虚拟的。

  像姜枳一样去帮助贫困灾民?

  连世界都是虚假的,全世界的灾民加一起,可能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有‘灾民’两个字就概括了。

  没必要拯救。

  至于爱情……

  何先生到现在还没从阮甜甜身上爬起来呢。

  他时常午夜梦回,想起过去和阮甜甜相处时的点点滴滴。

  然后去思考,这幅画面中的阮甜甜,是原本的她,还是夏素薰?

  想着想着就要开始纠结。

  夏素薰死了,那阮甜甜呢,阮甜甜去哪里了,她的灵魂是否会去往另一个世界,到了那个姜枳和夏素薰原本所处的现实世界中?

  可惜他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假设,都得不到论证。

  于是他只能越想越多,却永远都得不到解答,导致他的心病越来越重。

  甚至到了后来,何遇还患上了梦游症。

  时长会在午夜冲出别墅,站在屋外一边狂奔,一边大吼——

  而何家父母每次到这个时候都在后面追,何母每次都是追着追着就失声痛哭起来。

  看着孩子如今变成这副模样,她终于后悔了。

  不过何遇的人生倒不是从此只有黑白,从此对任何事情都再提不起兴趣。

  他虽然没有谈恋爱的想法,但他喜欢看朋友们如胶似漆的谈恋爱。

  他虽然这辈子都可能不会再有孩子,但他喜欢跑去帮朋友们养孩子。

  只是他的那些朋友们并不领情。

  每次何遇跑去学校门口给杳杳和怀之塞糖,送礼物,都会被朋友们当面diss。

  池彻一把将正在捧着糖果咬的杳杳抱起,迅速远离何遇。

  一边远离还一边教育女儿。

  “陌生人给的糖不要吃,妈妈教育你几遍了,你还没记住吗?”

  “可是何叔叔不是陌生人呀!”

  杳杳眨巴着眼睛回爸爸。

  池彻则冷着脸摇头,小声在女儿耳边说。

  “你何叔叔不是陌生人,但他比陌生人还恐怖,以后杳杳理他远点,听到了吗?”

  顾二就不一样了,不仅没有如避洪水猛兽一样带走顾怀之,还带着儿子来到何遇面前。

  “一天来学校三回,要不是好兄弟,我都要怀疑你想拐卖这俩孩子了。”

  顾延颉跟何遇先是击了个掌,然后弯腰指着何遇对儿子说。

  “以后离这个叔叔远点,知道吗?他会带你变渣男的!”

  他顾二一般不背后说人坏话。

  说坏话他都当面说。

  渣男?

  顾怀之没听懂,小小的眉毛被他皱的紧紧的,努力思考爸爸的话是什么意思。

  但听不懂渣男没关系,顾延颉接下来的话,顾怀之听懂了。

  顾延颉的下半句话是:

  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,跟何叔叔在一起久了,杳杳会讨厌你。”

  会被杳杳讨厌?!

  顾怀之听完没有半点犹豫,立马往后倒退,想离何遇远远的。

  可一直退到了三米外,顾怀之也没停下来的意思。

  他径直退进了顾二的车里,光自己躲进去还不算完,为了不让爸爸被妈妈讨厌,他还让司机按下车窗,扒着车窗沿喊顾二。

  “爸爸,快上车!”

  你也离何叔叔远一点!

  顾怀之虽然总是冷着脸,喜怒不形于色,但耳朵会出卖他。

  一看到杳杳或是听到杳杳的名字,就会红。

  所以他喜欢杳杳的事儿,虽然一直没说,但所有大人都心知肚明。

  眼看着两个宝贝一起升了小学。

  杳杳还是那么天真烂漫,善良又开朗,什么都不往心中藏。

  顾怀之却一天比一天能藏事。

  他不仅遇到大事小情,表情不变,甚至到了小学三年级时,连耳朵都不会红了。

  以至于,丽芝和姜枳再也无法分辨他是不是在害羞,他是不是还喜欢杳杳了。

  可应该是不喜欢了吧?

  以前的顾怀之努力学习,是为了让杳杳夸他。

  可是现在的顾怀之,每天就只记得学习,才小学三年级,就已经啃完了六年级的课本。

  杳杳邀他出去玩,邀请一次顾怀之就拒绝一次。

  就知道躲在书房里努力做卷子,丽芝拿“你再拒绝杳杳姐姐,以后就算考了全国第一,杳杳姐姐也不喜欢你”的话去刺他,他也无动于衷。

  就学习,就做卷子。

  俨然是一副学霸样。

  “哎……没想到歪打正着,杳杳小时候一句话,把我儿子引上了学霸路。”

  丽芝惆怅地感慨。

  孩子们的感情,大人们最多就是引导,不会过度干预。

  顾怀之不喜欢杳杳,那就不喜欢吧。

  不仅姜枳和池彻这对儿亲父母,连丽芝和顾二也觉得,杳杳那么可爱,性格又那么好,长大后必然是有一把又一把的追求者。

  有损失的肯定是顾怀之。

  可因为杳杳从幼儿园时就追着顾怀之跑,他们很担心杳杳会受伤,愁的要命——

  虽然两人现在才刚刚十岁,但这群大人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竟然无比认真,好像一点也没觉得考虑的太早。

  但后来,几个大人发现他们多想了。

  杳杳虽然真的是受伤了,几年来,一次又一次被顾怀之拒绝,让她以为怀之弟弟讨厌自己。

  六年级的池杳杳在终于被顾怀之的冷漠伤透心后,回家躲在被子里哭了一个小时。

  但一个小时后,池杳杳就满血复活。

  不仅决定不再喜欢顾怀之了,还要去喜欢一个和顾怀之完全不一样的男生!

  顾怀之是五官精致、沉着稳重、不爱说话的学霸类型。

  池杳杳朝着相反的方向找,瞄上了班里的体育委员。

  体育委员叫金懿,人长得高大,五官虽然也算俊朗,但并不精致。

  他不像顾怀之那样每天总是板着一张脸,他性格豪爽,爱笑,爱大笑。

 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——

  金懿他不爱学习,看到书本就头疼,天天因为不做作业不背书被罚站。

  喜欢上金懿后,池杳杳就把以前对顾怀之好的劲头都用到了金懿身上。

  给他带早饭,给他送牛奶送苹果,还总对他笑。

  笑的金懿是目光眩晕头昏脑涨。

  什么都不记得了,就记得小姑娘的浅酒窝。

  小男生,喜欢女孩子的表现无外乎就两种。

  一是欺负她——

  金懿虽然是豪放派,许多坏心眼,爱恶作剧。

  但对着池杳杳那张脸,他可下不去手。

  于是他选择了第二条——

  在池杳杳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,故意逞能,让她崇拜自己。

  大扫除一个人扛起全班的拖把下楼涮。

  同时拎两个桌子去摆放。

  体育课就算是累的连呼吸都费劲,也要拼尽全力跑出个全校最快的速度。

  每次只要听见池杳杳一句“好厉害呀”的夸奖。

  金懿就能立马重新充满能量。

  可每次池杳杳当着众人夸金懿厉害,金懿是高兴了。

  有人心里可不爽了。

  厉害?

  顾怀之看着班级前门,正捧着脸惊叹夸金懿的池杳杳,眼神沉了沉。

  他突然觉得好不爽,也好不屑。

  不就是跳起来手可以摸到风扇的边沿吗?这就厉害了?但凡是个发育正常的男孩都做得到。

  池杳杳真是骗子。

  不是说喜欢头脑好的吗?这个金懿哪里头脑好?

  池杳杳可真肤浅。

 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,就能得到她的喜欢?

  呵,他当初真是着了魔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狂学了七八年。

  也真是失心疯了,才会在已经可以连初□□课都掌握的情况,为了和池杳杳同班,迟迟不跳级,耽误前程。

  十二岁的少年,想事思维比高中生还成熟。

  这段内心独白,要不是特地点出来,恐怕会以为是高中生的内心感情戏。

  但也就思维成熟点。

  本人还是幼稚的。

  顾怀之一边嫌弃池杳杳肤浅,一边放下笔,从后门绕到了前门。

  若无其事、非常无意的,走到池杳杳和金懿面前,抬起胳膊原地跳了一下,摸到了风扇边沿。

  看见没池杳杳。

  他也摸得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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