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14 部分阅读_淫术炼金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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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4 部分阅读

  小芷眼红红道:“可是这样下去”

  我摸摸后脑道:“其实要帮你二哥也不是没办法,不过我会很委屈。龙腾(.)”

  “无论如何请提督大人帮助二哥,小芷一定会报答你的。”

  “唉,我就勉为其难帮一帮他吧,当是看在你的份上,别人我就不会帮了。”

  说毕我以大动作将小芷拦腰一抱,小芷愕然望著我时,我已经将嘴巴狠狠吻在她的小樱唇上,舌头直截了当插入她的口腔。

  两百多名白狼军士先是愕然,但他们知道我的用意,集体四十五度角斜望天空,场面十分搞鬼。小芷将我推开背转了身,交战中的奥斯曼生出反应,他的眉头皱了一皱,不过强尼的反应更大,他气得怒发冲冠,面皮暴红,怒叱道:“小子无礼!”

  奥斯曼感到强尼露出破绽,长剑挑开大铁槌,剑尖在强尼的左肩、胁下和胸口各点一招。强尼惨叫一声,胸甲被刺破了一个大洞,左肩和胁下亦是血如泉涌,其中一个铁槌脱手飞开,整个人向后连退三十多步,留下地上一条鲜红的血线。

  得胜的奥斯曼没有了结强尼,他回头看我不知该气还是该笑,对他来说是胜之不武,但我确实没有插手!他们总不能怪我在场边跟女人接吻吧,这是它们的集中力问题啊。

  城卫们冲前扶起伤重的强尼,早有四个大盾牌遮在他身前,他握紧了铁槌狠狠盯著我,问道:“可恶,你这个卑鄙的王八到底是谁?”

  我走到奥斯曼身旁,笑道:“哇哇哇,打输了就口出恶言,你有没有品啊?”

  强尼双目彷佛要喷火,他气得疯了,要不是一堆城卫拉著,重伤也会扑上来拚命。强尼下命道:“杀!除了法南兰芷,全部给我杀光!”

  强尼发出命令,他的城卫和守门兵一前一后向我们夹击,白狼军士正欲分出人手瞻前顾后,我向他们说:“背后的不用理,全体向前冲!”

  奥斯曼道:“派几人护住小芷!”

  白狼军至此已经知道我厉害,那还不乖乖听命,二百人果真不理后方的守城兵,全部向我和奥斯曼涌过来,跟强尼的城卫正面交锋。背后传来惨叫,守门士兵踩中我的地雷球,五百多守门士兵逾半重伤。

  真是的,龟在城门口就好了,干嘛跑上来踩陷阱?

  不过地雷球确是好东西。

  强尼发现有异,他不禁后悔下命攻击,可惜一切已经太迟。

  守门兵过半中伏,其他的还敢走近吗?

  守门兵不能协助夹击,另一边的城卫们就会完蛋!华多哥城也完蛋了!

  白狼军全是刀口舔血的沙场老兵,解除了背后威胁,他们终于发挥勇猛的本性,凭著气势见人就砍。

  华多哥城长年太平,一群普通的城卫平日不过巡巡街、饮饮茶,何时见过这等血战沙场的气势?更何况我和奥斯曼一起身先士卒,城卫要怎么抵挡?

  城卫很快崩溃,白狼军杀红了眼,由街尾一直杀至街头,好好一条长街被鲜血染红,地上躺满被杀或重伤的城卫,痛楚吟呻不绝。

  城西的警号倏然停止,只不知道是打退敌人还是城门被破,偏偏在同一刻,城东的警号却响起来,当我们回头时早已见到城门被打开,一枝枝三角龙头旗已经入城,破岳骑著战马带领杀气腾腾的黑甲骑士出现。

  多谢穆特协助,大部分的华多哥骑士都被引走,否则我军不会如此轻松突破得手。拉德尔家族的黑龙旗出现帝南,强尼等震惊至极点,所有尚能行走的城卫或守门兵,只恨老妈生少一对脚,三十秒内全部走光。

  黑龙骑士将战马拉过来,我跨上战马的同时,向奥斯曼道:“召集你城外的子弟兵,到华多哥西北边埋伏,三十分钟后穆特的残兵会在该处经过。”

  奥斯曼向我鞠躬,带著从人由城门离开,我跟破岳道:“照计画行事。”

  华多哥城的地图我早派淫蛇交给破岳,他对城内的路线和兵力已经了解,破岳带著两万骑兵,向著城北方绕过去。我自己亦带著两万骑兵从城南走,依照我们定下的路线行军,两军将在二十分钟内同时到达城西,届时将一起夹击混战中的哈申及穆特。

  沿著城南走,所过之处已经没有巡兵,民居全部紧闭,街上再没有任何路人。这点早在预计之内,我带二万大军穿过华多哥最宽阔的马路,一路上通行无阻,二十分钟后已经通过大路直达城西。

  华多哥的城西一片狼籍,城门口躺著一辆焚烧著的攻城车,半边城门被毁,城墙及街道满是碎石,附近有七、八颗巨石嵌入地面或建筑物内,尸体更是躺满一地。然而战斗仍未结束,穆特正领著白狼军进行巷战,他们人数明明比华多哥城骑士少一半,但竟然压住对方来打。

  此战情一点不出奇,就像刚才奥斯曼对强尼的巷战,白狼军团作为帝国传统劲旅,根本不可能输给低三个档次的城卫。可是经过两小时的攻城战,损伤及疲累在所难免,毕竟白狼军亦是血肉之躯。

  在城卫中有一名瞩目的人物,此人须发皆长,发色为渐趋于白的浅淡黄,身披一件黄色虎纹甲,手持一把光银两丈长矛,混在城卫中对抗白狼军。看此人一眼,我就知道他是南方有名堂的将军——哈申。

  以我所知哈申已经八十多岁,这个年纪仍能带兵真不简单,不晓得他还能勃起否。

  战斗中的白狼军及城卫们愕然停手,全因为半路中途杀出黑龙军团,我拔出长剑向敌人一指,不用吩咐黑龙军士已经组成冲击阵形,正面硬撼两支军队。

  说时迟那时快,破岳的大军亦已赶到,他们从北大马路闯出,我们一南一北展开夹击。穆特和哈申惊骇莫名,然而他们可非强尼之辈,沙场经验丰富,几乎在我们出现的一刻,两人同时决定撒退。穆特长枪一挥,白狼军旗向后方摇动,朝西边关卡大门狂奔,哈申则打出手势,城卫们以地利优势从四方八面散走,换了普通将领面对这招化整为零一定被难到。

  策略正确,在这种形势下我也会立即撒退。

  可是我会让他们走得这么容易吗?

  这四天我可不是白住,跟破岳通讯下早拟定好数个不同情况,亦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特定部署。虽然我和破岳同领二万骑兵,乍看之下完全一样,但个中组织却天差地异,破岳的军队中只有他一员将领,所有的骑射兵、勾索兵都在他阵内,至于千骑长以上将领,全部留在我的部队内,每人负责一支小队伍。

  虚则实之,实则虚之,奇正相生,变化无穷。

  破岳的目标是穆特,他独自带军拐一个弯追在白狼军后,而我则负责捉拿哈申,此际犹如变魔法一般,二万骑兵在一瞬之间化成二十组,每组约千人,各自寻找目标追捕逃走的城卫。

  破岳直追出城外,不过我并没期待他能追上穆特,毕竟白狼军亦是骑兵起家,能否捉到穆特,就要看奥斯曼可否及时埋伏。

  我这边简单很多,华多哥城内的战力彻底瓦解,我带著一千骑士追在哈申背后,其他小组将领亦各有各忙。黑龙军士养精蓄锐多时,自然气力充沛,追杀哈申追了九条街亦不觉倦。

  眼看华多哥骑士已到极限,哈申长叹一声,大叫道:“神族兄弟,与华多哥共存亡!”

  虽然哈申剩下不足三百人,但受伤的野兽最危险,此道理我十分明白,最佳的方法就是擒贼先擒王,一夹马腹高举马基焚,剑身吐出一道长长的黑色火舌,长啸一声道:“黑龙必胜!”

  两军一碰,我直接单挑哈申,哈申的银矛向我直刺,然而马基焚打横一斩,好好一根银矛立被斩断。

  哈申处变不惊,左手掷出半截长矛,右手从马袋中抽出一把长柄片手斧,向我肩膀直劈下来。

  大笑一声飞掷剑鞘迎击银矛,同时扭动手腕,马基焚?转两圈横架斧头,哈申知道我的宝剑锐利,他不敢跟我硬拚,斧头巧妙避过马基焚的锋刃,斧头贴著剑背滑过来,同时喝道:“你就是亚梵堤狗贼!”

  难得哈申主动将武器送来,我施出龙煞柔剑术,马基焚贴著斧头打了三圈,柔剑术的强大卸力将斧头自哈申手中扯走,斧头在空中飞旋,最后砍入一民居的墙壁上。龙煞的精妙剑术让哈申不禁动容,他取出马袋的长弓仍想用以反抗,可是已经太迟了。

  长弓尚未抽出,宝剑已抵住哈申颈项,众城卫想上前抢救,可是黑龙军士已经围过来。黑龙军士持著长矛围住我和哈申,城卫们知道大势已去,眼中剩下的一丝斗志亦已消失。

  我向哈申微笑道:“在下正是亚梵堤狗贼,幸会!”

  第七话再下一城

  华多哥的领主大宅位于城南,前有清澈小溪后靠翠绿高山,真是一座风水好屋,可借此宅已不再属于领主,而是落在他们的死敌手上。坐在哈申的大宅庭院内,哈申和穆特被反缚跪在我身前,在我背后则站著二十名改穿便服的黑龙军士。

  两小时前我生擒哈申,强尼则逃去无踪,标志著帝南边防的华多哥城胡里胡涂地落陷。破岳和穆特展开驱逐战,结果穆特在西北方的退路上中伏,混乱中被奥斯曼擒下。比较意外的是,失去领导的白狼军竟有近一半愿意投降,看来奥斯曼的声望比纳顿高。

  现在破岳管理著黑龙军进城休息,奥斯曼则忙于安抚白狼军,而我则带著三百军士,第一时间跑来抄哈申家。哇哈哈哈哈哇格格格格

  世上有什么比打胜仗后抄人家更过瘾,尤其是你的长年仇敌。

  除了哈申及穆特,尚有华多哥城的官员及商贾不下四、五十名,他们通通跪在哈申背后,全部都在颤抖不停。在官员及商贾后,还有哈申的家人及仆役,他们从没想过白狼军有能力占领华多哥,所以没想过需要撒退,但却料不到被我们攻陷。

  大屋传来爆破声,军士们将哈申的亚空间密库炸开,取出他收藏的珍玩宝物。

  黑龙军士将一批批古物珍玩及珠宝放在地上,点算数目其实不多,最多只值一至两千金币。我不满道:“还说南方怎样富庶,堂堂哈申伯爵居然这么穷!”

  哈申怒道:“狗贼闭嘴!你敢侵犯华多哥城,神之一族绝不会放过你!”

  我一拍椅上把手长笑,笑了片刻才正容道:“放过我?我才十五岁就被赫鲁斯逼上战场,最爱的女朋友被夺走,你们神之一族何时放过我?”

  哈申一时语塞,在他背后的更是吓得不敢抬头。乘著此气势,我向花园一座小石山伸出手掌,暗暗召唤爆烈链球,一团红色光球在掌中凝聚,红光球炸开射出一条纯火元素,将小石山击至粉碎。

  露这一手非同小可,哈申、穆特和几名商人吓得合不拢嘴,他们几个在军界及商场打滚,自然是见过大场面,多少对魔法有认识。哪会有魔法师可以不念咒语,直接使出攻击魔法?而且威力达到中阶程度。

  我眯起眼睛,一字一字道:“现在是华多哥,接著是豪城,最后是天美,亚梵堤是来南方讨债的。”

  里一龙军士拔出配剑,除哈申和穆特外,其他人都叩头求饶。我看一眼哈申,问道:“你不怕死?

  哈申看看夜空,刚才的怒气已经消退,取而代之的是憔悴唏嘘,摇动一头半白半金的长发,道:“想我哈申已经八十有六,纵使殉职亦不枉然。不过我当年并不赞成赫鲁斯大人的作法,深觉有欠光明,你现在回来讨债是天意,哈申又能说什么?”

  我不怒反笑,道:“你这老鬼倒有趣,难怪在帝**方闯出一点名堂,就看在你这番说话,我给此城百姓一条生路。明天日落以前筹七千金币,交出军粮四万石,我就让你们自由离开,否则别怪我辣手屠城。”

  “屠城”两字一出,有几个年纪大的即时晕倒,哈申跟其他商贾愕然以对。虽说南方富裕,但七千金币和四万石军粮不是小数目,要在一天里筹足并非易事。然而破岳已经堵了城南及城北,并派士兵守在东西二门,没我的批准下谁都走不出去。哈申跟众商人及官员交换眼神,他们知道没有选择,道:“一言既出。”

  我长笑道:“驷马难追。”

  我向黑龙军士打个手势,让哈申等人离开筹备东西,只要封锁城门他们插翅难飞。哈申走后只剩下穆特,他被擒时遭奥斯曼打了一身,面上有两个大瘀痕,我实在不想跟他正面相对,故此向背后军士道;“把这个家伙剁了喂狗吧。”

  穆特瞪大眼睛道:“不是吧!你问都不问就杀我?”

  我没有回答他,安坐椅中把玩哈申的珠宝金饰,黑龙军士已经奉命抄起穆特,拖著他往院内厨房走。据破岳回报,我军搜出穆特带来的两千金币,但却找不到真龙之笛及古代神灯,故此只好由我出手,逼穆特自己吐出来。不到五秒钟,穆特已经吓得嘴唇变白,大叫道:“我有很多你想知道的情报!还有纳顿带来的金币。”

  我挖一挖耳屎,说:“西部的情况我问奥斯曼就可以,你带来的金币已被破岳搜出来,留你在此浪费米饭吗?喂,你们记得剁碎一点,免得阿旺吃了拉肚子。”

  穆特怪叫道:“嘎?不是吧!”

  “遵命!”

  “等等!等等!大人我还有两件宝物珍器!”

  我举起手上的钻石链坠,冷笑道:“区区两件宝物就想我放过你?你这条命相当便宜呢。”

  穆特也不是笨蛋,他知道我只为了讨便宜,杀不杀他其实小事一件,所以跪在地上膝行过来,道:“小人指的不是普通珠宝,而是纳顿送给哈申的两件稀有奇珍,请大人笑纳。”

  我笑道:“如果是珍品,我可以放你离开。”

  穆特叩头道:“多谢大人!多谢大人!麻烦先解开小人的绳索。”

  黑龙军士解开穆特,他念动亚空间咒语,取出两个长方及正方的老木盒,跪献道:“此是干查家收藏过千年,价值千多个金币的稀世奇珍——真龙之笛和古代神灯。”

  从穆特手上接过盒子打开,果然是我所见过的两件宝物,不过在近距离观看下才发现有问题,我忍不住摇头失笑道:“拉去喂狗。”

  “遵命!”

  穆特惊呆三秒钟,怒道:“你反悔?”

  “笑话,本大爷是做生意的,向来讲信用。”

  “你明明答应收了宝物就放过我,现在不是反悔是什么?”

  我将方木盒抛在穆特脚下,说:“你说这是古代神灯,那么你召唤灯神出来给我看看。”

  穆特顿了一顿,拾起神灯猛擦了一会儿,别说喷个灯神出来,连屁也没放到一个。我指指神灯道:“这盏灯的生产年分确实遥远,不过没有任何魔力波动。要是有灯神纳顿早做了皇帝,还会送它给哈申吗?你自己傻就算了,别当我傻啊!”

  穆特抱著古灯发呆,我拿著那枝长笛轻轻转动弹簧,银色的部分立即散开,由一枝长笛变成短笛,我摇摇短笛道:“真龙之笛是价值连城没错,可这枝是被改装的普通龙之笛,在盗贼公会的叫价约三百多金币。别说我骗你,这笛就当赎回你一条全尸,够公平了吧。”

  穆特两脚一软坐倒地上,直至黑龙军士拉起他,他才鬼叫起来道:“是纳顿!是纳顿欺骗我!请大人饶命!求大人饶小人一命!”

  我嘿嘿笑道:“他骗你关我屁事,干嘛要饶你狗命?”

  穆特伏到地上爬过来,抱住我的脚哭说:“小人上有高堂,下有妻房

  “我是生意人,有口齿但没有同情心,人来”

  “等等!等等!小人有位结拜兄弟,他亦是白狼军万骑长,而且他一向较景仰二少爷,只要大人放我回去,一定可以将他劝到二公子摩下。”

  哦?

  要是成功劝到一位万骑长投效,将进一步削弱纳顿的实力,奥斯曼亦可支配近两万的白狼军士。我望一望穆特阴笑,他知道我想什么,立即竖起三只手指说道:“小人可以对天立誓,不会逃去无踪。”

  “我倒不怕你逃走。”

  我伸手扣住穆特颈项,手背现出赤色瞳孔的眼睛,魔月邪书在穆特身上施下血首轮禁制。

  “去吧,十日之内不回来后果自负。”

  穆特摸摸颈子,眼珠转了又转,才走出大宅离开。

  (“龙之笛”、“谜之神灯”到手!

  在哈申的领主大宅,跟他的几个小妾睡了一夜,翌日中午才离开大屋。黑龙军士护送我到中央广场,跟破岳和奥斯曼在附近的魔法公会见面,后者的精神比昨天饱满,两人向我行礼道:“大人午安。”

  我们在会议室中央长桌前坐下,破岳拍拍手掌,军士将十多套盔甲、法师袍、剑士服、各式长短兵器、一大堆魔法石等在长桌子乱放一堆。破岳道:召泛是昨夜至今晨,于华多哥内各个武器店及贵族府邸中搜出来的,全部是最上乘的高级装备。另在骑士营仓库和守军武器库搜出武备约两千多副,战马一千多匹,待大人下命处理。”

  南方即是南方,边荒的城市也有这么多高级货,加起来可以凑出七、八套完整高级装备,我向奥斯曼说:“不用客气,随便挑一套用吧。”

  奥斯曼虽然换了一件光鲜衣服,可是仍然没有兵器盔甲,他向我点头以示道谢,在桌上挑了一件四色华彩剑士服,一副银色精钢轻铠套件,水磨斩岩剑一把,以及骑士专用银色雕龙长枪一枝。奥斯曼也算识货,这套装加起来值二百金币。

  作为武将,看见奥斯曼在武备堆里挑东西,多位将领都看得眼也闭不上,口水都要滴出来。待奥斯曼全选择好,我向破岳说:“昨天你是头功,可以先选一件。”

  其实破岳怎会需要挑装备,北方联盟供给他的都是顶级东西,所以他礼貌一笑道:“不用了,留给各位兄弟吧。”

  众将不禁露出感激神色,尤其是奥斯曼手下的将士,他们逃离西部以后很多都流失或弄毁配备。我叫出军中的记功官,将昨日追捕城卫有功的千骑长,以及协助俘虏穆特军队的白狼军偏将,以功绩高低逐一点出,从中各挑出一件或两件装备作奖赏。

  一堆装备不用三十分钟全部分个精光,这班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来,即使长弓短弩甚至魔法石也不放过。其实魔法系的用品他们或许用不著,不过这些用品本身也能卖钱,功绩较低的检回去卖也不错。

  一群将领当中功绩各有高低,自然有人夺得头功拿到心仪的武备,也有要吃别人吃剩的余菜,看见他们有的喜欢有的愁,我笑道;“帝国南方岂只一座华多哥城。”

  将领们眼中放出异采,破岳附和说:“以后就由我来当判定人,黑龙军也好,白狼军也好,谁能立功谁就能分到好东西。”

  破岳的身分较特别,他虽然是我的部下,但实际上隶属于北方联盟军,所以他既非黑龙也非白狼,加上箭神的身分备受尊崇,是平衡两军的最佳人选,房内将领无不喝彩赞好。

  让他们高兴了一会儿,我举起手止住道:“战马和配备分给白狼军的兄弟,作为今仗的奖偿,华多哥城筹出的赎款则犒赏黑龙军的兄弟。”

  将领们的士气变得高昂,破岳叫他们出去把消息通知众兄弟,他们立即一哄而散。最后房内剩下我、破岳和奥斯曼,破岳道:“士气的问题已经解决,但即使得到四万石军粮,只够我军支持一个月。”

  奥斯曼点头道:“现在我们最大问题是没有补给,身处敌人势力内,唯有使用蝗虫战术,不断破城掠夺粮食。”

  我大笑说:“没错,这是我的本来策略,最好刮尽神之一族的宝物和美女。”

  破岳不安问道:“要是华多哥城交不出钱财和粮食,我们真的要屠城吗?”

  奥斯曼亦显得不自然,连经验丰富的风帅也对屠城有戒心,更何况是较年轻的奥斯曼,其实屠城的机会在历史里不常出现,即使老兵当中也没有几个尝试过。我答道;“若说亚梵堤好色贪财爱讨便宜,我绝对不会否认,不过杀人放火这些事情损人不利己,你们觉得我会做吗?”

  强奸的话我倒是可以接受。

  破岳松一口气,道:“那就好,老实说末将也没试过屠城,将士们不一定受得住。”

  我正容道:“华多哥可以不用屠城,但我不敢保证以后不会,你们必须明白现在的处境。”

  屠城有也屠城的道理,尤其是我们身在帝南,每个城池都是敌人,不施以威吓手段可能每场都变硬仗。他们二人明白点头,其实我只是给他们心理准备,奥斯曼问道:“那么华多哥城的百姓怎样处置?”

  “百姓和士兵都不能留在城内,免得堵住我军退路,把他们全部逐出去,我们把此城烧毁,独留围墙及几条通路备用。要是真个有不测,也可以藉此城退回鲈林峡谷。”

  破岳问道:“我们接下来要怎样走?”

  我笑道:“向东走,豪城和沃达城二选一。”

  破岳及奥斯曼面面相觑,豪城和沃达城是帝国十大都城其中两座,亦是帝国南方最繁华的第一及第二城市,屯兵超过三万以上,而且城高墙厚易守难攻,相对来说无论那座城被破,对南方而言肯定是一场大灾难。

  若能打下这两座城,我就发大财了!

  破岳燃起战意,沉声道:“好!就让神之一族知道我们的厉害。”

  奥斯曼说:“末将的命是提督检回来,提督去那里末将就去那里。”

  忽然想起新招回来的白狼军,同时记起穆特的说话,我将昨晚的事情告诉了奥斯曼,他皱起眉头说:“提督被骗了,其实穆特是我大哥的襟兄弟,他的结拜兄弟叫利昂,他们是大哥身边两大谗臣,穆特此去不会再回来。”

  我忍不住看著奥斯曼阴笑,他立即坐立不安,破岳首先恍然道:“反间计?”

  奥斯曼恍然大悟,从昨晚的交谈我已知道穆特信不过,这种人渣留在身边没有用。不过为了保住小命,穆特一定要回来见我,最大可能是纳顿派利昂协助他,下策是行刺我和奥斯曼,上策是伺机吞噬我们全军。

  不过谁能笑到最后,就要看看谁更狡滑了。

  我问奥斯曼道:“到底帝国西部发生了什么事?”

  奥斯曼叹气再三,说:“大哥跟凡迪亚串通,凡迪亚不但答应让他当干查家主,更派出大军襄助压制族人,将外出巡察的爸爸拒诸城外。”

  破岳好奇道:“兽人族一役破岳曾见过白狼王,他跟泰坦一样强壮,要反击霍尔城应该不困难。”

  “白狼王”拉迪克跟威廉亲王及法特齐名,跟“战神”、“红胡子”等同属一代名将,而且他擅长攻城陷地,即使纳顿有凡迪亚的协助,我无法相信后者可以挡住这头白狼。

  奥斯曼说:“凡迪亚派了一支十分可怕的魔法师团前来,使爸爸吃了一次大亏,还受了奇怪的伤势,被逼退守两界山下。”

  破岳跟我同时问道:“奇怪的伤势?”

  “我收到的消息并不完整,只知道爸爸的伤用一般药物治不好,症状似中毒,但银针没有反应,要不是爸爸天生特别强壮,可能连性命也不保。”

  我一拍案几,知道凡迪亚派了什么人协助纳顿,道:““黑魔导士”梅菲士!”

  夕阳斜下,华多哥城中央广场站著四至五十名男子,以金发老将哈申为首,其他都是本地的商人和政府官员,在广场四周列阵的黑龙军士接近一千。原来驻守此城的华多哥骑士死伤枕藉,剩下的亦被缴械,现在他们只能充当搬运工,把一箱箱金币、银币、铜币、珠宝、艺术品,所有值钱的通通运到广场,不过他们全都不甘心。

  贵族们还好,但商人们的眼珠都几乎掉下来,他们的血汗钱全被榨出,表情比死更难受。可能我真的变态,讨完便宜后看见这种表情,我是特别有感觉的,以一座边城来说流动资产不应超过四千金币,所以他们才要用值钱的东西搭够。

  等他们悉数把财物搬到,我军派出谋士及簿记员进行点算,华多哥骑士又再开始搬运粮草。一直搞至深夜,在一枝枝火炬下,骑士们把最后一车粮草送到后,簿记员向我交出点算数目,跟我要求的数目相差不大。

  将哈申等人召过来,除了哈申坚持站著外,其他人都已经跪在我脚下,我向他们笑道:“多谢各位合作,你们及百姓可以离闲华多哥城。”

  哈申道:“你们打算怎样对待华多哥城?”

  我摇头道:“败军之将没有资格询问,总之我会履行承诺,从现在开始你们有十二小时离去,东西二城门将会开通,三日内不会追赶你们。”

  说毕,破岳向天空射出一枝讯号箭,通知守在城东及城西的骑士放行。哈申等人再没言语,他们只留下不甘的眼神,急急赶回去收拾家当。十二小时对普通百姓来说足够有余,但对有点身家的商人来说,十二小时应该不够使用。

  换了一身装备的奥斯曼威风凛凛回来,道:“提督大人,一切已经办妥。”

  在刚才的几小时里,奥斯曼在华多哥城数百处埋下燃烧物,只等十二小时一过,我就会给神之一族来个烧烤大会。我从椅里站起来,向广场道:“十小时内将所有财物犒赏给众兵将,然后打点粮草全军出城。”

  千多名黑龙军高声欢呼。

  时已清晨,我军从东门关卡离开华多哥,在城内充分休息一天,加上有可观钱财入袋,黑龙军的状态士气十分良好。奥斯曼新招回来的白狼军为数六千多,已经分配了战马及装备,军容战力都算不俗,不过他们大部分在昨天打过硬仗,今天仍见有伤疲士兵。

  破岳通知后军动手,华多哥城中传出多次爆炸声,不消数分钟已经浓烟处处,团团火光直射至城外。

  我们全军四万六千人迅速奔上山坡,我、破岳、奥斯曼、法南兰芷坐在马上,隔远看见华多哥城就像烧烤的炭炉,火势沿著奥斯曼所堆的燃烧物发展,由南至北烧个通红,形成一条破开整座城池的火界线,全城三分之二地区卷进火海,马路被摧毁,所有建筑物一同报销。

  即使作为敌人,我军很多人亦露出惋惜之色,华多哥是一座宏伟的城市,经此一役,要恢复旧观恐怕要花上十年八载。

  除了华多哥城的闭幕典礼,我们亦看见百姓们向四方八面散走,我在心中暗说了一句抱歉,要避免屠城杀戮就只好幸苦你们。这批百姓会将消息带至南方每个角落,将华多哥城的下场告诉所有人,对傲慢的神之一族做出当头棒喝,让他们知道北方军并不好欺。

  破岳和奥斯曼策马过来,前者道:“大人,是时间出发了。”

  法南兰芷出身干查家族,即使是千金小姐仍懂得骑术,她一拉马缰问道:“二哥,我们要去哪里?”

  我笑问道:“三小姐想去豪城玩,还是到沃达城玩?”

  小芷道:“两座城都是大城,小芷都想去,可是小芷更想回去两界山看爸爸的伤势。”

  “放心吧,你老爸可是白狼王拉迪克,他不会轻易结帐的。”

  我转而向奥斯曼问道:“有没有找到愿意带路的居民?”

  奥斯曼向我奉上一张地图,说:“神之一族比我想像中团结,没人愿意为我们引路,不过末将在领主府邸搜到一张军用图。从华多哥向东走,必须经过三座城才能到达豪城及沃达城,不过此三座城的防卫远逊于华多哥,亦欠缺能战之将。”

  将地图从奥斯曼手上取过来,这一张不是普通书店有卖的帝国地图,而是从哈申手上得到的军力配置图。此图属于军用品,跟旅行用的地图完全是两回事,图上标示了南方每条马路及河道的负运量,每座城的常规兵力,城与城之间的捷径,暗藏的粮奥斯曼说:“从地图的标示,我们没必要三城俱克,以我们全骑兵的速度优势,只要走捷径将可以越过两座城。末将以为攻克最接近豪城及沃达城的米亚城,就可以当成据点攻打此二城。”

  我点头道:“以路线而言是正确的,但豪城及沃达城兵力甚厚,即使有据点也是硬仗,我不希望承受腹背受敌之危。破岳老师派通讯使告知矮人族,著他们取道米亚城等候,奥斯曼替我修书一封给穆特,命令他清理我们背后二城,每城最少要贡献一万石军粮,任务失败就叫他等死好了。”

  华多哥城陷落的消息尚未传到,用哈申的地图走上捷径,我们的骑兵队花了五日已经抵达米亚城。所途经的两座城池吓得紧闭大门,当三角黑龙旗与白雪狼头旗出现在米亚城外时,城上的士兵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眼睛,帝国五大劲旅其中两支突然出现,而且联手进攻这座小城池,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。

  以我所知米亚城内的兵力,可能连五千都没有,我们到达的第一天,奥斯曼尽起六千白狼军到西门挑衅,而破岳亦带了一万黑龙军在南门叫阵,我则领著其他战士立寨休息,顺便跟小芷缠绵了老半天。

  米亚城的城主严禁士兵出城接战,破岳和奥斯曼玩了半天没收获,他们才率军回大寨,我看看吓得米亚城差不多,跟他们道:“米亚城一定会派人向豪城求救,派兵在东路把守要道,不要走漏风声。”

  奥斯曼道:“其实以我方军力,即使硬攻亦会得胜。”

  大部分休息充足的黑龙军,我点算了一万出来作夜战,笑跟奥斯曼道:“米亚城那种屎一样的城墙,我们一日就能将它打爆,不过在决战豪城及沃达城前,我不希望有损兵力,你要明白我们少一个就没一个。”

  带著一万骑士夜袭米亚城北门,我现在才见到此地城主,此人年过五十体型高瘦,虽然穿上了战甲,不过他比较像个文官。米亚城主站在城墙上面色铁青,我、奥斯曼和破岳轮流叫阵,他一定疲于奔命,连带他的部下亦皆累透。

  打出手势,黑龙军旗一展,一万骑兵已经布出了飞龙的阵式,取出一块雷系魔法石,我将石头对准城墙道:“本人武罗斯特北方十一郡提督,黑龙骑士团元帅亚梵堤拉德尔,请米亚城城主对话。”

  魔法石将我的说话倍化,城上一阵哇然骚动,应该是被我的名字所吓怕,原本面色欠佳的米亚城主,面色变得更加难看,他硬著头皮向传话兵说话,传话兵嗓门大开道:“本人米亚城城主欧道拿,我们双方素无过节,请问提督因何包围我城?”

  我笑道:“亚梵堤跟贵城没有过节,不过城主该知道我跟赫鲁斯不共戴天,故此要暂借米亚城一用。要是城主答应,亚梵堤保证不伤害城中任何人,要是不妥协,我们明天分个高下,一旦城破将不留情面,请城主给予答覆。”

  即使距离甚远,但我军仍看得见欧道拿和他的部下不停流汗,什么叫做分个高下,我军四万六千有余,而且全是精锐,他们只有三千兵力,城池又小城墙又矮,我军一旦全力进攻他们半日也撑不了。

  欧道拿非常为难,在城上沉吟了很久,说:“大人如何保证不伤城中居民?”

  拔出马基焚高高举起,我向欧道拿道:“我以拉德尔家族当家之主答应你!”

  欧道拿询问左右,他跟一群内务大臣及武将谈了近三十分钟,忽然带著官员将士离开城墙。我暗暗忖度他是否投降时,城门自动打开,欧道拿带著一群手下,全部没有配带兵器,徒步至城门前三百米一揖到地,说:“我们愿意投降,希望亚梵堤提督能够遵守诺言。”

  兵不血刃收伏米亚城,接下来就轮到南方最大城市——豪城和沃达城!

  多年前的深仇大恨,是时候跟赫鲁斯、天美和神之一族好好清算。

  第二十四集终结恩仇篇

  本集简介

  仗着墙厚城高,豪城兵众看准我一干骑兵攻不破他的城池,真是瞎仔,我亚梵堤被称为战场魔法师可不是吹的——

  现身吧!哥斯拉!哈哈哈!看我派只恐龙踩扁你们!明知艾克汉和天美定会拿西翠斯为饵,设下陷阱,

  但为了西翠斯,我仍旧落入陷阱,以人类的血肉之躯力拚天美这个半神人,看着西翠斯的脖子涌出鲜血,我突然明白——

  **皇与阿里雅的轮回千百世,只为了与最爱厮守,既然**皇今世化身是我,那阿里雅的化身必是西翠斯

  第一话生日快乐

  “堤,祝你生日快乐!”

  “这是什么东西啊?”

  “它叫‘魔光指环’,是妈妈送给我的,听说内里隐藏着神奇的力量。”

  “等等别告诉我这是遗物?”

  “噗,早知道你会发现,只是没想到这么快。”

  “你拿遗物送我当生日礼物?我才不会要啊?”

  嘴唇一热,这突如其来的亲吻让我浑然忘了一切,如果要数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刹那,可能就是这一刻。陶拉里亚后山的木棉树下,我跟西翠斯一吻定情,直至她的玉唇徐徐移开,将指环交到我手上,微红着脸笑道:“你要好好保管它,坏了我可不放过你呢,还有,你要一辈子记住我。”

  呆看着手中的指环,我的小脑袋似失去了作用,事实上西翠斯很想念她的母亲,这只指环对她来说意义重大,摸着后脑应着道:“你?谁能忘记你这种怪人。”

  西翠斯的笑脸忽然消失,耳边响起锣鼓声,让我由深沉的梦中转醒。从床上挣扎起来,上半身满是汗水,本能地看一看左手,只见中指上仍安稳地套着魔光指环。睡在身旁的法南兰芷被我惊醒,裸着身子坐起来,抱住我手问道:“提督大人?”

  刚才不是梦境,而是会经发生在陶拉里亚的一段回忆,即使梦已醒来,脑海仍然是一片混乱,眼眶边仍残留着一线湿润。我忍不住长长叹气,小芷不安地看着我,问道:“大人你哭吗?”

  “嗄?不,这这是汗水啊!难道你不热吗?对了,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

  干嘛忽然想起从前的事情?

  “呀我们离开华多哥是廿二日,今天应该是廿六日了。”

  脑袋转了一转,点头道:“现在是六月,思,原来是我的生日,难怪会做这个梦。”

  小芷吓一大跳,问道:“今天是亚梵堤大人的寿诞?”

  我苦笑说:“生日个屁,自从当了费本立城的领主后,我已经五年没庆生,要不是做这个梦,几乎连自己的生日都忘掉了。”

  难道是西翠斯托梦吗?可是她还没死啊。西翠斯比我小半个月,她是在七月十日出生,现时她应该在南方与帝中的边界居住,只要一路往北走,我们一定会再见面。

  小芷道:“那么小芷去通知其他人,一起为大人祝寿吧。”

  “哈,不必了,哪会有人行军打仗中祝寿的。”

  营外再次传来声响,早有传讯兵在营帐外道:“抱歉打扰大人安睡,我们遇到豪城的巡逻兵,奥斯曼大人正前往处理。”

  我笑道:“这算是豪城送我的礼物吗?小芷。给我换上军服。”

  “是的,大人。”

  到达大营半里外,奥斯曼早带着过千的白狼兵,与豪城的守城军进行夜战,对方人数约为八百至一千,其中有百多人持短剑,穿普通下兵装束,相信是一般的巡逻兵,其余有六百多穿着蓝色军服,配备精钢长矛及半身盾,这批军士是奉召增援的海蓝飞雁军。混战中奥斯曼正舞动长枪,在三名敌将包围下还击,而敌方三名将领为二男一女,看样子都不超过二十岁,但没有一个我认识的。

  只见那女将怒叱道:“白狼贼子,居然胆敢侵犯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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